离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系农村居民户且无宅基地的;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的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而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