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户口在本村的宅基地可以由继承人继续占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继承人户口不在本村的宅基地可以由村集体收回、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折价给村集体或在本村内出售。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