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没有土地证应该及时进行确权登记,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证明、用地申请书提出确权申请,审批通过交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经批示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