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如下:1.进行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填写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合同至房管局;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4.进行产权登记、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