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2.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与房屋所有权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