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承包到期,林果应返还原所有权人,对于当事人自己添附的附着物,当事人可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