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判刑后无力还钱的处理办法: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犯诈骗罪被判刑,对于无力缴纳罚金或还钱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且行为人诈骗违法所得赃物也应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