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一般情形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如果是无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