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判缓刑。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其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且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适用缓刑;对其中未成年人、孕妇以及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应当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