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主体是任何单位和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