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客观上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