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由下列要件构成:1、本罪的主体要件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
2、主观要件是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即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4、客观要件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