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有非法牟利目的;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4、客观方面即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