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如何认定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

作者:ssjiaoyu2024-10-13 06:0097
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的认定: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出于共同故意实施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普通人员共同故意实施犯罪,俗称内外勾结的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