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怎么侦查

作者:jiaoyu8881e2024-10-13 06:0018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式:

1、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进行预审,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进行审查、核实;

3、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