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立案条件:1、指挥人员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违反职责,致使重大任务不能或迟延完成的;
2、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二人以上重伤,或一人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的;3、致使军用设施、物资或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与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八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指挥人员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二)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五人以上的;(三)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