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的出庭作证的规定是;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
3、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