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运输10-100张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
2、非法持有5-50张他人信用卡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将非法所获信用卡用于出售、购买或为他人提供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不满一百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五十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