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般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