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导致轻微伤不可以调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具有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等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