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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chenbaaixuexi2024-10-13 01:3781
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规定如下: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刑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刑事审判中的一般作为并处的附加刑处理,也可以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作为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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