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的权力包括: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有关材料,一般是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