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珠宝首饰归属,具体如下:1、如果珠宝首饰是女方专用的物品,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是双方约定了首饰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是婚后购买的,不属于女方,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的时候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