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三,另一方想讨回需要提供的证据应当包括: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该赠与行为未经其同意的证据等。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受赠与人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