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三个条件是:
一、在资产总额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在从业人数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在税收指标方面,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