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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宣判跨国组织卖淫案

作者:wshiuu2024-10-13 00:0622
先后介绍3女子到阿富汗淘金为了赚钱,重庆女子王某辗转到阿富汗卖淫,之后,受老板指派,回国招募邻居朋友。前日,沙坪坝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王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她的老板李某...

先后介绍3女子到阿富汗淘金”

为了赚钱,重庆女子王某辗转到阿富汗卖淫,之后,受老板指派,回国招募邻居朋友。前日,沙坪坝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王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她的老板李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称,该案是我市首例跨国组织卖淫案。

辗转前往阿富汗

今年45岁的王某曾是沙坪坝区的一名下岗女工。2004年5月,她以务工”为名,办理了去阿联酋的签证。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5月,她在阿联酋从事卖淫活动时,认识了一个东北女子,该女子介绍她到阿富汗一个叫李某的女人开的酒吧去卖淫,称那里的收入”好些。2005年2月20日回国后,王某同李某取得了联系,并于同年11月10日来到阿富汗,进入李某开的柏林饭店(当地人称飞飞酒吧”)从事卖淫活动。

在飞飞酒吧”,李某为王某提供食宿,王某接客”收入要分一半给李某。经过一段时间,王某渐渐与李某混熟,并知道了她的一些情况。原来,比她大两岁的李某来自上海,在阿富汗有一个德国男朋友。这个德国人什么都听李某的,经营执照上是那个德国人的名字,但真正的老板是李某。李某曾经在阿富汗开了一家土耳其餐馆”,也从事卖淫活动,因阿富汗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有关方面发现后立即将其取缔。李某随后以德国人的名义开饭店,取名柏林”,是为了听起来比较欧化,可以掩人耳目,比较方便招徕中国中年妇女来此卖淫。

平时,如果小姐”服务态度不好,李某还会管教”她们。

两年前介绍3女人入伙

2006年2月,生意兴隆”的李某,要王某在重庆帮忙找几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来阿富汗。王某打电话给重庆的朋友张某,介绍了自己在阿富汗的卖淫情况,邀张某也来阿富汗,还承诺为其办理赴阿富汗签证。听说王某在四个月内赚了两万多元,张某终于动心了。2006年3月9日,张某来到阿富汗李某的酒吧从事卖淫活动。这样,阿富汗的重庆姐妹团”开始壮大。

尽管如此,李某依旧认为酒吧人手”不够。2006年4月,李某又叫王某回国找人。带着这个使命,王某回到重庆。这次,她的目标依旧是邻居和朋友。她找到了石某和张某某,并为两人办理了到巴基斯坦的签证。石、张两人分别于2006年7月和2007年4月到达巴基斯坦伊斯坦布尔机场,李某安排人在机场将她们接到自己的酒吧。

张某某向检察机关供述,到了阿富汗后,她发现一切并非像王某说的那样好。这个酒吧只是一栋二层楼的别墅,里面被隔成一个个的小房间。因为阿富汗政局不稳定,酒吧门口24小时都有保安持枪保卫,不允许她和其他小姐”离开半步。另外,每天最多的时候要接客六七个。

不管我们身体是否舒服,酒吧都强迫我们接客。”张某某还称,稍有不从,保安便会暴打她一顿。

被犯罪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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