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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怎么判断格式条款具有有效性吗

作者:tujiaoyu2024-10-13 00:0596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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