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没有具体时间规定,其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的进展。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属于民事案件的转化。
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情况,当事人应向司法机关报案,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该案件属于刑事自诉范围的,当事人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