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投诉,或者向城管局物业科投诉。小区内规划车位需要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停车位数量不足可以在空地规划新的停车位,同时限制非本小区业主进入停车,或者重新规划停车位布局,有条件的,可以设立机械式停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