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缓刑的执行方式: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判处拘役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且对附加刑仍应执行。拘役犯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2个月到1年,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