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为:犯罪以后经由集体研究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单位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单位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