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是什么

作者:xuegexiaozhishi2024-10-12 18:3034
特别自首成立要求是:自首人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自首人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且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