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其实无论是城市房屋的拆迁还是农村房屋的拆迁,在行政机关实施拆迁行为的时候,行政机关需要及时的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的数额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在协商一致之后,行政机关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被拆迁人支付该笔拆迁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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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地碰到拆迁的纠纷怎么办?
征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发生征地拆迁纠纷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四、房屋拆迁安置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五、征地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
2、委托拆迁。
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对于征地拆迁纠纷的处理方法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要根据造成拆迁纠纷的原因才能准确分析,房屋拆迁的过程虽然复杂,但拆迁之前要制定清晰明确的补偿方案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实施拆迁时,不能违反提前制定好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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