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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离婚按揭买房怎么判的

作者:yuyuqzi2024-10-12 18:0334

一、离婚按揭买房怎么判的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院判决,主要看这几个方面:

1.财产性质:先判断房屋是谁买的,如果是婚后购置,即使只登记了一人名字,也算共同财产。

2.贡献度:衡量双方在购房中的投入,比如首付款、每月还款等。

3.债务分担:房贷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两人要商量好怎么还剩下的债。

4.公平原则:法院会尽量做到公平分配,尤其是考虑到非金钱付出,如家务劳动、孩子照顾等。

5.子女权益:若有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他们的住房需求和幸福感。

6.协议尊重:如果双方已经达成房产分割共识,法院会尊重并执行这个协议。

7.证据审查:法院会核实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保证判决公正。

8.后续责任:法院会明确离婚后双方对剩余房贷的责任,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判

在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之分配处理问题上,以下是一些基本原则以供参考:

(1)若房屋系由当事人双方在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则该物业通常会被视为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基于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可进行自愿协商,就该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作出合理的划分。

(2)倘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当事人以其个人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购买了房屋,那么这栋房屋应当被认定为该方当事人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当事人并无权利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3)如果在结婚前,某一方当事人已经全额支付了房屋的所有款项,那么这栋房屋同样应当被认定为该方当事人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当事人也没有权利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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