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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

作者:xiaobenxioshuo2024-10-12 18:0147

一、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

1、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调解、诉讼等。如果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争议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2、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送的。

二、农村土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有哪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民对土地需求的扩大化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因土地问题不少邻里反目、兄弟阋墙。土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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