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立案流程是:被害人携带报案材料及证据到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的报案材料后出具《受案回执》,同时审查证据,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自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根据案件的实质进展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适时实施抓捕罪犯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