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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简单的务工合同怎么写

作者:tujiaoyu2024-10-12 13:0025
简单的务工合同应写明务工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务工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务工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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