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依法解除的,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赔偿。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选择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