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上班,公司不给批准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能够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公司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