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