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是合法程序的,员工一般不可以拒绝被裁。员工被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