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若签订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关系;若家政公司是中介机构,仅负责联系雇主,且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薪酬等均由家政人员与雇主自行协商确定的,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