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雇佣关系和加工承揽关系是哪些

作者:chenbaaixuexi2024-10-12 12:3412
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是有支配属性的,雇员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劳动,例如: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雇佣;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如物品的加工承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