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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试用期辞职,要赔偿公司损失吗

作者:lanlanjiatingjy2024-10-12 12:3317
如果劳动者要在试用期辞职,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如果造成了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扣除其部分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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