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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12 12:3387
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工作,也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不包括参加聚餐。发生交通事故还需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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