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的阶段:申请阶段;受理阶段;组庭阶段;开庭阶段;调解阶段;仲裁裁决阶段等。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十九条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