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层补贴属于工资福利。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所以乡镇基层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