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购手续
1.业主交定后,与发展商签定认购书。
A、个人提供身份证
B、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须在认购书上盖上公章
二、办合同手续
1.交首期楼款后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发展商提供首期延期交的情况例外)。
2.提供楼款收据、身份证
三、办理按揭手续
1.交清首期楼款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
A、填好按揭申请表
B、银行审批后,到公证处办理按揭合同工证
C、公证后的合同送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D、业主交清所有办证费用后领取按揭合同,按指定的日期供款。具体的按揭手续和程序以各楼盘的规定为准。
2.选择“银行按揭”的个人需提供的资料
A、夫妻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需带暂住证。私营业主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前两个月的税单。
B、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C、首期款收据复印件。
D、结婚证书复印件。(如未婚则需单位或街道开出未婚证明。)
E、夫妻双方私章。
F、合同副本一份。
G、银行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H、保险费。
保险费=贷款金额*2﹪*贷款时间
四、办理公证手续
1.提供合同,楼款收据,公证申请表及公证费
A、个人提供身份证
B、公司还需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要找他人代办,则要法人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有办按揭的,则需另签抵押合同与买卖合同一起公证,并到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
五、办入伙手续
1.提供楼款收据,合同复印件。
2.到管理处取钥匙。
3.提供银行存折,入住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交水电费押金,公共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开户费,煤气开户费,其他。
六、办房产证手续
到所在区属房管局房地产产权登记科办理申领«房地产证»,办理应提供下列材料
A、转移登记申请书(在产权登记科领取)
B、«房地产买卖合同»(涉外房地产需公证)
C、付清房款证明
D、购房发票复印件
E、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购买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府批文,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齐以上材料,填写好转移登记申请书,交收件室,领取回执,最后凭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同时交纳房价款0.05%的印花税(外加5元印花税票)及房价款0.1%的登记费、房款2%契税后、即可领取«房地产证»
七、商品房住宅销售流程图
预售®登记®销售®交易登记®办理产权证®办理进户手续®物业管理
销售合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