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是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