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买房时怎样防止被置业顾问忽悠

作者:huihuijiaoyu2024-10-12 12:1678

忽悠一:虚假宣传

房地产行业的广告额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而其中的虚假宣传也是最多的。比如市场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的“精装修”,但实际上开发商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在这种种情况下,出现纠纷之后开发商往往会逃避责任,或直接让装修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类似的还有“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购房送全屋家具”等,基本都是用利益来蒙蔽购房者双眼的套路。

应对此类陷阱,主要需要靠购房者做出主观判断,了解自身需求,要明白你买的是什么,有没有支付能力,根据这两条来决定你应不应该买房,应该买什么样的房,而不是看到“馅饼”就迎上去。

忽悠二:教育地产有陷阱

眼下,学区成为家长们置业的首要考核指标。开发商们也瞅准商机,大打“学区牌”。记者发现,开发商销售广告“傍名校”,大致分为三种,其中一种就是“承诺派”。比如开发商承诺业主买房后可以上某某重点学校,因为开发商与学校方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或者拿出与某校签订的招生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开发商会兑现承诺,但部分开发商就难以实现。由于只是口头约定,造成损失后业主就很难维权。

另一种是“模糊派”。比如在广告语中,并不表明是属于某个学区,但打出“毗邻某某名校”“周边名校云集”等招牌。通常情况下,由于学区的划分是以距离作为参考的,但如果学校、小区的建设时间晚于规划时间的话很可能出现“小区与学校一路之隔,但不在学区范围”的情况。

还有一种是“规避派”。比如对政策的规避,有些重点学校招生政策比较严格,比如入户须满一定期限,但购房者咨询的时候,并不一定能得到这些提醒。比如对产权性质的规避,少数楼盘虽然处于学区内,但因为属于商业地产不能落户口。也就是说,即便购房者买了房,小孩也不能上这个学区的学校。

破解:以教育地产博出位的楼盘并不在少数,身为购房者,该如何甄选教育地产,避免教育地产陷阱?张家港房产网购房专家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说买这个房子确保百分之百上这个学校,这个是大多数开发商承诺不到的。此时,购房者可以向教育部门咨询相关情况,规避风险。

其次,在购买热门学校周边教育地产时,购房者还应留意房子的产权问题。因为多数学校的服务区是指学区内的住宅楼,不含机关、单位和商业楼。教育地产一般价格较高,有的新建小区建成小户型,总价较低,吸引家长购房,但如果属于商业用房,购房人的孩子也无法入学。

最后,开发商的承诺可能不靠谱,因此合同之外最好能附一个学位协议。

忽悠三:低价、特价等优惠诱惑

每到楼市淡季,许多开发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通常促销幅度都比平日大,低价、特价几乎已成为许多开发商的常规动作,但是楼盘是否真正降价,优惠力度有没有开发商口中的那么大就不得而知了。

很多开发商习惯于将各种优惠活动“捂着”“盖着”,总是在与消费者议价博弈时才一点点地释放出来,这样房地产企业就可在整个议价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真要准备下单的购房者们不要单纯被低价引诱,而是要具体了解一下“特价房”所处的小区位置、户型等。房子不同于一般物品,位置、房型都将决定其价值。另一方面,品牌公司推出“特价房”,就像是大商场在特殊时段推出的品牌商品折扣,如果对产品了解透彻,将是不错的投资或置业机会。

忽悠四:绿化率概念混淆铺个草皮就算绿化

有好环境才能住的舒服,特别是在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借此机会打起了“环境牌”,作为衡量小区环境的重要标准,绿化率也往往成为开发商加价的筹码。然而不得不承认,在这个鱼龙混杂的行业中,开发商书面上的绿化率数据往往“缺斤短两”。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对超高绿化率的概念依旧陌生。究其原因,在售新建小区大多尚未完工,绿化状况无迹可寻。但更重要的是,社区绿化状况的概念早已在“绿化率”一词中被偷换。比如,计算绿化覆盖率时,有块草皮就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开发商当然喜欢引用绿化覆盖率的概念。

破解,只有在潮水退去时,才会知道谁在裸泳。随着既有房产项目施工进度的推进,新型住宅项目以及其社区景观将更为清晰地呈现在购房者面前。通过对比楼盘绿化数据与项目实际绿化状况,购房者可以很容易做出判断。

忽悠五:环境配套藏猫腻

作为刚需一族的我们时常被楼盘的各种美好规划所打动,于是在置业顾问以及宣传资料的糖衣炮弹的攻势下,满怀期待的购房。可是到了交房之后,却发现了诸多问题。比如传说中的绿化不见了,或者突然冒出一个垃圾站等等。然而消费者,缺乏有利的证据,有苦难言。

业内人士介绍到,一般而言,置业顾问在向购房者介绍项目的时候,很多时候都只会说出项目的各种好,甚至将一些未来不知多久才会发生的事,也当做项目的卖点。而且他们经常只是口头承诺,这些东西并不会写进合同,当购房者签订合同买房之后,发现现实和当初承诺不一样时,他们则会说,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到,针对项目周边环境的问题,购房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事先了解政府规划,这样才不会被忽悠。

忽悠六:沙盘仅供参考

现如今,多数楼盘都是未建好先开卖,漂亮精致的沙盘成为购房者了解项目的第一渠道。为了给向购房者展现更为美好的社区环境,放大沙盘上的楼间距、增加绿化面积、放大配套设施的比例成为开发商的惯用手段。大多数人会被沙盘上的高绿化率、超宽楼距、大型泳池等假象迷惑。

如此情况,在其他楼盘也不鲜见。如果细心留意沙盘上的细节,就可以发现沙盘上有句不起眼的字——"沙盘比例仅供参考"。

破解:因为市场上很多楼盘都是分几期开发,沙盘上有些配套设施可能是二期或是三期的规划,但沙盘却是一期推出前就做好,这就容易导致某些配套设施在后期规划中若未能全部通过,沙盘内容便无法全部实现。同时,“样板房”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陷阱。一些开发商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往往不实用。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

其实沙盘和样板房就是参考,主要还是看合同的。对于开发商宣传的房子有多好永远要保持怀疑态度,尤其是宣传过程中定义模糊的词汇,购房者购房前应主动、积极了解相关情况,看沙盘不如多问实际数据,多做实地考察。另外,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忽悠七:赠送面积多看似很实惠

“买房送面积”是市场交易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销售策略。“赠送面积”也就是所谓的“N+1”户型。从具体情况来看,部分开发商将阳台设计成了可以改造为次卧室的半赠送空间。“N+1”户型就是在产品报建的时候房子之间形成漏空,在这些漏空上搭建承重梁,或者是拉高一层空间的高度,进行分隔。当产品接受完规划验收之后,再将这些漏空区域封闭起来,就形成所谓的赠送面积。

除了“N+1”户型,入户花园、内庭院、大阳台、卧室飘窗等都是普遍的赠送面积形式。大部分购房者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其实不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半开放式阳台在计面积时只能计入一半,露台和入户花园计算一半的面积,即另外一半面积本来就是你应得的,和开发商根本没关系。

因此,对于赠送面积,购房者们还需弄清楚几个问题:到底是赠与所有权还是免费提供使用权,应该约定明确;对共有部分面积的赠送,可能归于无效;对于一些本身就不计入建筑面积的空间,即使购房者对其进行改造,使其具备了专有部分的特征,也仍然无法在房屋登记簿或产权证上得到体现。在签订买房合同时,对一些开发商赠送的东西,一定要以明确的概念定义写进合同,有图纸的要附图纸。例如开发商说送阁楼,那就必须注明,阁楼建筑图纸怎么样的,面积有多少,有没有公共设施等。

忽悠八:定金多少都收优惠明天就没了

楼盘在开盘前事先都不会释放出真实的价格,而是开展认筹几千抵几万的活动来吸引客户。为了测试市场、锁定客户、操控价格、提前回笼资金。

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小定,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定金就不予退还。此外,在销售现场为了制造紧张的气氛,营造热销场面,置业顾问一般会说“其它房源已经卖了,就剩这几套了”,或是“活动今天为止”、“明天优惠结束”,多是逼单行为,先套住你再说。因此,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要摆正心态,不畏强权,冷静处理,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可以向旁边的置业者打听下或自身多考察几次,看看开发商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忽悠九:交通便利只在规划上

置业顾问一般会谈到楼盘便利的交通条件,比如有轻轨、公交等经过。但是具体轻轨在哪有站点,什么时候通车却是未知数。有可能你买的房子交房后轻轨还没有修好,或者公交线路规划不到位。

对于购房者来说,实地考察是规避购房陷阱的最好办法,切勿相信一切虚拟,或者口头上的承诺。因此专家提醒,买现房第一选择还是买龙头品牌房企的楼盘。实际上现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成绩好的也基本都是这些公司的楼盘,资金链有保障,楼盘社区才会完善。

忽悠十:精装修美丽的绣花枕头

随着精装楼盘日益普及,质量纠纷也逐渐显现出来,业主对楼盘的精装质量不满,在看房工程中发现开发商提交的‘精’装房不精,纯属劣质装修,质量问题众多,向开发商提出整改,却被一拖再拖。开发商却一脸委屈认为业主在鸡蛋里挑骨头。维权事宜时有发生。

破解:消费者签精装修房屋购房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约定装修中使用的各类建材及设备的品牌、型号,不能笼统地约定“进口”、“高档”、“国内名牌”、“国际名牌”等。

二、一些装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不一定能够检查出来它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在合同中约定装修工程保修期限。

三、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开发商装修不符合约定赔偿方法、标准等,方便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